5月20日,医药H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日上市盘中一度破发,最后以发价报收。此前于是以细心等候上市之时,却有一封举报信投向港交所和证监会,惹来众多猜测。
纠纷检举是由安徽华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华源)收到,源自一场多年未了的私事,而对方则是上药集团旗下新的先锋公司药业有限公司(新的先锋)以及新的先锋华康药业有限公司(华康)。据上药认购说明书表明有关期间,上药集团享有这两个公司60.99%和100%的控股权。2004年,华源与上药集团,新的先锋等联合签定《总经销协议(草案)》,表示同意由华源负责管理在全中国范围内总经销新的先锋生产的头孢替安产品(该产品),其,华康重新加入与新的先锋联合遵守该协议。但后来华康与另外以一家公司签定销售此产品的协议,这意味著,使得原本归属于华源的经销权被分离出来。
华源之后以新的先锋和华康违背协议为由索偿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法院被判新的先锋和华康缴纳违约金3946万元。不过双方交流,裁决未继续执行,条件是新的先锋和华源续约头孢替安五年全国(上海除外)总经销权。
事情预想就此结束。2010年2月份,华源相继接到关于质量的滋扰,拒绝新的先锋获取药品原材料来源证明,但对方如期没获取,欲继续暂停进口商。“他们只是获取了向国家发改委和上海药监局自己写出的一个证明和一个09年早已过热的《进口药品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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