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宜昌市中医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刘雄行贿一案。审理机关指控,刘雄行贿他人财物超强600万元人民币,数额极大。“医学界”了解到,刘雄一案起于2018年12月,当时宜昌市纪委监委公布消息称之为,宜昌市中医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刘雄因涉嫌相当严重违纪违法,于是以拒绝接受宜昌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9年5月14日,经宜昌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宜昌市中医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刘雄因相当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收押检察机关依法审查、宣判。公开发表资料表明,宜昌市中医医院为湖北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是宜昌市唯一一所三级甲等中医医院。
医院另设31个业务科室和18个病区,开办病床549张。刘雄此前曾长年兼任该院院长。刘雄在任期间,全面主持人医院日常工作。当地卫生部门网站信息表明,刘雄在任期间对强化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性管理,实施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引人注目中医药特色,打造出特色优势学科,强化党建廉政工作等方面做出了希望。
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2018年8月,宜昌市中医医院正式成立了“书记茁壮学校”,时任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的刘雄对“书记茁壮学校”明确提出了严格要求,更进一步提高支部书记队伍的整体水平和素质,大大强化党建工作活力和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强化党性修养,增强四种意识,在精神上补充钙……然而,作为医院“一把手”的刘雄本人,却首先再次发生了腐败。检察官在破案中找到,刘雄在校自学和工作初期是执着奋发的:他凭着自己的希望,先后取得各项荣誉,被宜昌市委组织部甄选至市中医医院任院长、党委副书记。但没过两年,刘雄就在众多供应商的“围猎”下失守了。检方透露:刘雄在确认药品、医疗设备等供应商这些方面,大做权力寻租,一次又一次地挑战党纪国法。
曾重复使用受贿上百万元。他在拒绝接受调查时直言不讳:受贿是为女儿减低经济负担,其中多数赃款都被刘雄用作为女儿买车、买房。此案于11月8日在当地法院展开了公开审理。审理机关指控,2012年至2018年8月间,被告人刘雄在兼任宜昌市中医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之后,在市中医院与供应商的经济往来中,非法行贿鲁某、张某等八人的财物价值总计人民币6025065.33元,并为上述人员攫取利益。
刘雄当庭回应无罪忏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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